关于申报2018年第二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淮发改办〔2018〕3号
各县(区)发改委(经发局)、市住建局: 近日,省发改委、省住建厅下发通知,即将下达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并要求申报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请参照第一批项目申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审核 项目要纳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目标任务,要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三年滚动计划,要申报已开工项目,未开工项目一律不予申报。 二、强化资金管理 资金申请额度按每户不超过2万元控制,同一个项目一年中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中央预算内投资。 三、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更新 要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管理,积极推进项目谋划、开工建设等各阶段工作,实现投资安排由“资金等项目”到“项目等资金”的根本转变。对竣工项目和确实无法继续实施的“僵尸项目”,要动态调整、及时出清,从项目库中尽快移除。 四、加强项目监管和调度 对获得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的项目要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和按月调度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国家发改委稽察办将按月通报各地项目进展情况,对于被国家点名通报的地区,将调减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规模。 五、申报材料要求同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附后)请发改、住建和项目单位联合盖章。 请各县(区)发改委会同住建部门,于1月15日前将正式申报文件(发改部门和住建部门联合申报)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市发改委(正式文件要附从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导出的表格,并增加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和日常监管责任人等内容),并根据项目重要性提出排序意见,没有项目的要进行“零申报”。 联系人:朱强 83945373 365官网 |